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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6月21日电 根据北京市气象局官方微博“气象北京”发布的内容,近期,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出现了涉及北京降雨的虚假信息,其中提到2017年6月21日至24日京津冀地区将遭遇罕见特大暴雨、雨量超出雷达探测极限、伴有猛烈大风和剧烈雷电的现象,这些信息引发了广泛关注,均属于违法发布和扩散气象预报预警的行为。

6月21日16时,北京市气象台就21日至24日的强降雨天气,发布了相关预报。预计京津冀地区将自西向东遭遇一次强降雨过程,该过程由缓慢东移的高空低涡引起。降雨初期,对流天气较为突出,会伴随雷电、短时大风和冰雹现象,局部时段雨强偏大。到了中期,降水强度趋于缓和。后期阶段,对流活动又会有所增强。这次降水表现突出,时间拖得很久,波及区域非常宽广,落下的水量很可观,同时还有剧烈的天气现象相随。

夏季极端天气状况极不稳定,受限于当前科学认知程度、预测方法及监测能力,气象预报仍存在若干模糊之处。气象机构将依据最新监测信息,不断修正预报及预警内容,并借助多种渠道向公众通报。现在公布天气预告和警报的主要渠道有:首都之窗网页首页,北京发布官方微博,北京市气象局网址,气象北京官方微博和微信,气象热线电话北京气象预报,北京服务您应急信息快速发布平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气象频道,北京新闻广播和交通广播等。
根据掌握的信息,相关法规对向社会发布公共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有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款指出,国家对于公共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实施统一发布机制。各级气象管理机构下辖的气象台站需依照自身职责向社会提供公共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且要依据天气状况的变化及时进行更新或修正。任何其他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向社会公开气象预测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报刊、通讯等媒体在向社会扩散气象预测和灾害性天气预警时,务必依据气象主管单位隶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最新气象数据,同时需注明发布时刻和气象台站的准确名称。私自向社会透露公共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通报、气象灾害警示标识;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介未依规发布、刊载灾害性天气通报和气象灾害警示标识;散布不实的或者经由非法途径得来的灾害性天气资讯和气象灾害灾情。气象管理机构要求纠正,进行告诫,能够对五万元以内进行惩处;要是形成了违反公共秩序的情况,由公安部门依照法规实施惩治。

北京市网信办和市气象局将就这次天气状况实施联合管理,针对气象预报预警在互联网上的发布进行水平检测,同时强化对违规发布气象预报预警消息行为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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